申办护照/旅行证须知

2023-11-14 17:30

业务种类

适用情形

普通护照颁发  

从未持有效护照的中国公民。

普通护照换发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护照过期的;

2、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护照有效期剩余一年以上,但确因办理当地居留、签证延期、工作许可或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提前换发护照的;

3、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

4、容貌变化较大的

普通护照补发  

中国公民所持普通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

普通护照加注  

1、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的中国公民;

2、已在国内更改户籍登记姓名的中国公民,需办理曾用名加注的。

因公护照  

换发因公护照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即将到期、签证页即将用完时。

因公护照 

换发因私护照  

原持因公护照(包括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旧版因公普通护照)来,后因停留身份发生变化而需改持因私护照的中国公民。

因公护照补发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时,可申请补发因公护照。

旅行证  

1、临时来护照遗失、被盗、损毁、过期,而急于回国的中国公民;

2、未持有回乡证,而需赴内地的中国籍港澳居民;

3、未持有台胞证,而需赴大陆的中国籍台湾居民;

4、部分情况特殊的中国公民。

香港特区证件  

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澳门特区证件  

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一、普通护照颁发

  下载并登录中国领事APP提交护照颁发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提交相应材料。

  如因特殊情况选择线下办理,请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请勿签名,由法定监护人在受理时当场签名)。

  2、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1式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请注意头发勿遮挡耳廓)。请同时提供一份刻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3、在保加利亚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4、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及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护照,应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并出具同意办理护照的书面意见。请同时携带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出生时父母双方所持的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如系父母之外的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还应提供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如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其与申请人的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

  【新生儿线下申请办理护照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请勿签名,由法定监护人在受理时当场签名)。

  2、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1式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请注意头发勿遮挡耳廓)。同时提供一份刻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3、经保加利亚外交部认证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在保加利亚的居留证或工作、学习签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证明、法定监护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如出生证上申请人父母信息不全,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

  6、陪同到场的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同意为新生儿办理护照的书面意见。

  【注意事项

  在保出生的新生儿,如父母一方为保加利亚人,需提供放弃保加利亚国籍的法律文书。

  二、普通护照换发

  下载并登录中国领事APP提交护照换发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提交相应材料。

  如因特殊情况选择线下办理,请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请勿签名,在受理时当场签名)。

  2、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1式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请注意头发勿遮挡耳廓)。同时提供一份刻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3、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4、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须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护照声明书。请携带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其与申请人的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申请人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法定监护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国籍状况声明书》(点击这里下载)(请勿签名,在受理时当场签名)。

  6、特殊情况。整容者应提供医院整容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及整容前后的照片;更改姓名者应提供有更改后姓名的国内户口本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

  三、普通护照补发

  下载并登录中国领事APP提交护照补发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提交相应材料。

  如因特殊情况选择线下办理,请提供:

  1、《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请勿签名,在受理时当场签名)。

  2、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1式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请注意头发勿遮挡耳廓)。同时提供一份刻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3、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提交护照复印件(扫描件)。如无,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出生公证等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的复印件(如有)。

  4、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须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护照声明书。请携带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其与申请人的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申请人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法定监护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国籍状况声明书》(点击这里下载)(请勿签名,在受理时当场签名)。

  6、《护照遗失/损毁情况表》(点击这里下载)(请勿签名,在受理时当场签名)。

  【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

  2、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旅行或出入境,可能会被航空公司或移民边检部门阻拦,甚至调查。即使护照找回,不可撤销申请,也不能再次使用,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普通护照加注

  下载并登录中国领事APP提交加注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提交相应材料。

  如因特殊情况选择线下办理,请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请勿签名,在受理时当场签名)。

  2、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1式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请注意头发勿遮挡耳廓)。

  3、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4、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须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护照加注声明书。请携带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其与申请人的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申请人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法定监护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保加利亚居留证或工作、学习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6、与加注内容有关的官方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法院更名证书、户口簿等)。

  五、因公护照换发因公护照

  请有关申请人前往使馆现场办理,请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请勿签名,在受理时当场签名)。

  2、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1式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请注意头发勿遮挡耳廓)。同时提供一份刻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3、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4、有效居留证件。在保加利亚的居留证件或工作、学习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国内派出单位同意函。请申请人自行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我馆确认收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受理。

  六、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请有关申请人前往使馆现场办理,请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请勿签名,在受理时当场签名)。

  2、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1式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请注意头发勿遮挡耳廓)。请同时提供一份刻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3、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4、保加利亚居留证或工作、学习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5、情况说明表(包括原派出单位、工作单位、出国时间及原因、与原单位有无未了事宜、现工作单位等)。

  【注意事项

  此类申请需征求原发照机关意见,办证时间不能确定。如申请人本人或委托国内亲友与原派出单位联系协商解决未了事宜,将有助于加快办理时间。

  七、因公护照补发

  请有关申请人前往使馆现场办理,请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请勿签名,在受理时当场签名)。

  2、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1式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请注意头发勿遮挡耳廓)。请同时提供一份刻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3、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遗失或被盗,须提交护照复印件(扫描件)。

  4、有效居留证件。保加利亚居留证或工作、学习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情况表。

  6、联系国内派出单位。请申请人自行向原发照机关提出补照申请。我馆确认收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才可受理。

  八、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一)临时出国遗失护照人员

  下载并登录中国领事APP提交旅行证办理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提交相应材料。

  如因特殊情况选择线下办理,请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请勿签名,在受理时当场签名);

  2、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1式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请注意头发勿遮挡耳廓)。同时提供一份刻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3、原护照资料页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复印件;

  4、保加利亚签证复印件;

  5、《护照遗失/损毁情况表》(请勿签名,在受理时当场签名);

  6、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须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护照声明书。请携带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其与申请人的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申请人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法定监护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一旦递交旅行证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原护照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出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二)拟赴大陆的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下载并登录中国领事APP提交旅行证办理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提交相应材料。

  如因特殊情况选择线下办理,请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请勿签名,在受理时当场签名);

  2、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1式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请注意头发勿遮挡耳廓)。请同时提供一份刻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3、香港/澳门/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4、保加利亚居留证或工作、学习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5、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须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护照声明书。请携带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其与申请人的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申请人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法定监护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九、香港特区证件

  (一)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适用情形

  居住在海外的香港特区居民,可直接递交申请至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也可亲自到使领馆递交申请。如通过使馆递交香港特区护照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申请,请查阅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网站有关在海外申请香港特区护照资格(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travel_document/apply_for_hksar_passport.html#bb&firstTab)和在海外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hkid/reg_replace.html#overseas&firstTab)。

  香港特区入境处要求: 如申请人从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有旧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请在申请香港特区护照时一并递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因此,我馆不单独受理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申请人必须在递交身份证申请的同时,递交特区护照申请。

  按照香港特区政府有关法例的规定,如不足18岁而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在满18岁之日身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则持证人本人必须在返回香港后的30天内,向登记主任报到,交回该身份证,并申请新的身份证。因此,我馆不接受此类身份证申请。

  【办证方式

  本人须亲自到使馆递交申请(无需预约)。使馆在受理申请后将把有关资料寄到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审批并制作。待收到入境处寄回的证件后,使领馆将以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证件。如申请换领护照,申请人须于领取新护照时出示原有护照,以便注销。

  【所需材料

  按照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网站有关要求准备香港特区护照申请材料(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travel_document/apply_for_hksar_passport.html#bb&secondTab)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hkid/reg_replace.html#overseas&secondTab)申请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二)申请香港特区《入境身份陈述书》

  【适用情形

  《入境身份陈述书》是香港特区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的应急证件。如香港居民在国外发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过期、丢失或损毁的情况,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返港;如未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而又急需返回香港,可申领《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办证方式

  申请人应亲自前往使馆办理。使馆接到申请后,将向特区政府核实申请人的证件和身份情况,如属实,将为申请人颁发《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粘贴于陈述书上)。

  【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入境身份陈述书》。中文姓名请用正楷填写,外文姓名请均用大写字母填写。

  2、彩色近照一张(正面、免冠,55 mm×45mm)。

  3、过期、损毁的证件原件或丢失的证件复印件(如有)。

  4、外国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5、ID1003A表格(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时使用)。

  6、情况说明。如证件遗失经过等。

  十、澳门特区证件

  使馆不直接受理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申请。海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人可直接向特区身份证明局索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 “海外邮寄申请须知”,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备齐有关材料后,直接将材料寄送至: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20楼 澳门邮箱1089号 身份证明局局长。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联系电话:(0853)28370777,(0853)28370888,传真:(0853)28374300。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6:00。办公时间外发生非常紧急事宜时,可拨打24小时求助热线(0853)28573333。

  持有效《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及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的人士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180天。澳门非永久性居民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30天。

  十一、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普通护照/旅行证颁发、换发、补发:18美元

  普通护照加注:免费

  因公护照换发、补发: 免费

  香港特区护照手续费(含申办材料邮寄费):10美元

  香港特区入境身份陈述书颁发:手续费10美元、进入许可10美元

  入籍证书/退籍证书:35美元

  加入/退出/恢复国籍手续费:8美元

  普通护照颁发、换发、补发无加急件。旅行证加急费25美元,特急费37美元。

  我馆实行银行代收费。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需去使馆指定的银行付款,付款后应保留好银行出具的缴费凭证,缴费凭证上应写明取证单号码。申请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和银行缴费收据前来使馆取证。

  有关付款信息如下:

  Bank Name: First Investment Bank

  Account Nam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BAN: BG02FINV91501015439740

  BIC: FINVBGSF

  十二、办理时间

  普通护照颁发、换发通常需要15个工作日,无加急件。

  普通护照非正常换发、补发(如护照遗失、被盗、损毁)因需要向原发照机关核查,通常需要15个以上工作日,无加急件。

  普通护照加注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

  因公护照业务所需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无加急件。

  香港特区证件通常需1-2个月。